動態公路車輛汽車衡檢定中動態鑒別力的研究
本文通過對 JJG 907-2006 《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計量檢定規程》 中關于衡器的車輛動態測試項目與靜態測試項目進行對比,提出車輛動態測試中應當增加動態鑒別力測試,并挖掘了動態鑒別力的定義以及測試的方法。在進一步完善動態公路車輛汽車衡的動態測試上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1.引言
在文獻的動態測試中,沒有對鑒別力進行要求,衡器動態測試中進行的測試項與衡器靜態測試的重復性和偏載測試相對應,但缺少靜態測試中包含的鑒別力測試,相比于靜態測試而言,其動態測試準確度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
目前,鑒別力測試僅適用于衡器的靜態測試,表明衡器具備對微量變化的反應能力,有助于對衡器是否能夠達到稱量準確度進行判斷,鑒別力測試與重復性測試、偏載測試等測試共同構成了對衡器稱量準確度的判斷,增加了衡器測試的范圍,提高了衡器準確度的可靠性。
本文根據文獻中靜態測試的鑒別力測試以及車輛動態測試方法,對動態鑒別力的定義、確定以及測試方法進行探討。
2.靜態鑒別力
根據文獻的定義,鑒別力是衡器對載荷微小變化的反應能力,對于給定載荷的鑒別力閾,就是附加載荷的最小值:當此載荷在承載器輕緩地放上或取下時,即能使示值發生一個可覺察到的變化。鑒別力是衡器計量的一個重要技術指標。
對于機械結構的衡器來說,它與載荷測量裝置及機械連接中的摩擦相關;對數字指示衡器來說,它與傳感器和稱重顯示器的分辨率以及機械連接中的摩擦和應力相關。因此對于電子汽車衡,做鑒別力測試可以檢驗秤體結構設計的合理性和機械連接摩擦所產生的應力誤差,以及稱重傳感器、稱重儀表的分辨力是否合格。
文獻的規定,鑒別力的測試方法如下:鑒別力應在衡器的最小秤量、50%最大秤量、最大秤量點進行測試,在衡器處于平衡狀態下,依次從任一承載器輕緩地加放或取下相當于 1.4 倍靜態稱量分度值的砝碼,衡器原來的示值應當有所改變。
具體操作如下:在承載器上放置某一載荷和一些小砝碼,然后依次取下小砝碼,直到示值 I 確實地減少了一個實際分度值而變為 I-d。此時再向承載器放上一個 0.1d 的小砝碼,然后再輕緩地放上 1.4d 的砝碼,示值應為 I+d,如圖 1 所示。
開始示值為 200g,取下一些小砝碼,直至示值 變 為 I-d=190g, 加 上 0.1d=1g 后 , 再 加1.4d=14g,則示值必須為 I+d=210g[4]。
3.動態鑒別力
鑒于以上情況,建議在動態測試中增加動態鑒別力測試,類似于鑒別力,動態鑒別力指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對動態測試參考車輛重量微小變化的反應能力,對于給定載荷的動態鑒別力閾,就是附加載荷的最小值:當此載荷在車輛上放上或取下時,即能使衡器示值發生一個明顯可覺察到的變化。
如圖 2 所示,什么樣的變化是明顯可覺察到的變化呢?
以動態準確度等級 2 級,動態分度值為 20kg 的動態公路衡器為例,在測試車輛總重量 10000kg 時,其稱量示值允許的變化范圍為 9900kg~ 10100kg,若參考車輛增加或減少一部分重量時,衡器的稱量示值會發生變化,稱量示值允許的變化范圍也會發生變化,但如果稱量示值的變化范圍與原有變化范圍存在重合的區間,如增加 100kg 重量后,其稱量示值允許的變化范圍為 10000kg~ 10200kg,若衡器示值始終為 10100kg,則總是滿足準確度要求,顯然其變化不是一個明顯可覺察的。
因此發生一個明顯可覺察到的變化,即其選用的動態鑒別力測試載荷在車輛上放上或取下時,其稱量示值變化的區間應當與 9900kg~10100kg 區間剛好不相重合,如放上 220kg 載荷時,車輛總重10220kg,其稱量示值變化區間為 10120kg~10320kg 之間,與原有的稱量示值變化區間不相重合;取下 220kg 載荷時,車輛總重 9780kg,其稱量示值變化區間為 9680kg~9880kg 之間,與原有的稱量示值變化區間不相重合。
由此,我們可以進一步明確動態鑒別力的定義:動態鑒別力指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對車輛重量微小變化的反應能力,對于給定載荷的動態鑒別力閾,就是附加載荷的最小值:當此載荷在車輛上放上或取下時,衡器對該車輛的稱量示值變化區間與原有的稱量示值變化區間不重合。該附加載荷的最小值可以按如下公式確定:
δ= MPG×2 +d (1) 1-ε
式中:δ 為該附加載荷的最小值;
MPE 為參考車輛總重量的最大允許誤差;
ε 為對應總重誤差準確度等級所對應的誤差百分比; d 為衡器分度值。
根據公式 (1) 求得 δ,然后將 δ 化整到最接近的分度值倍數。
4.鑒別力的測試方法
動態鑒別力測試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4.1 動態鑒別力測試車輛的選定
動態測試結束后,在動態測試的三輛參考車輛中隨機選擇一輛用于動態鑒別力測試,可以以空車參與動態鑒別力測試,也可以以重車參與動態鑒別力測試;
4.2 動態鑒別力閾的計算
動態鑒別力閾 δ 按公式 (1) 計算,并化整到最接近的分度值倍數。
4.3動態測試
參考車輛在放上或取下等同于動態鑒別力閾重量的載荷后,按下面的要求進行測試,即在規定的速度范圍內進行 20 次動態稱量檢定,其中 12次由承載器的中心通過,4 次由靠近承載器的左側通過,4 次由靠近承載器的右側通過。
4.4檢定結果處理
由于軸重配比的不易操作,暫不推薦針對軸重準確度等級的動態鑒別力測試,但在參考車輛總重發生變化后,軸重仍應滿足該設備提交的軸重允許誤差。
以下以某汽車衡為例說明說明動態鑒別力的測試方法及測試數據處理方法。
某衡器的整車準確度等級為 5 級,軸重準確度等級為 E,分度值 d=100,按照文獻首次檢定要求的動態測試已經完成,準確度檢定合格,抽取三輛參考車輛中的車型為 1125 的半掛車作為動態鑒別力測試車輛,車輛總重 TMV=45300kg,最大允許誤差 MPE=1100kg,若只考慮整車重量誤差,檢定時允許出現的稱量示值為 44200kg 至 46400kg 之間,按照動態鑒別力閾的公式 (1) 計算可得 δ=2356kg,將 δ 化整到最接近的分度值倍數為 2400kg。
將 2400kg 的標準砝碼放到車輛上,此時車輛總重 TMV=47700kg,最大允許誤差為MPE=1200kg,若只考慮整車重量誤差,檢定時允許出現的稱量示值為 46500kg~48900kg 之間,剛好與動態鑒別力測試前允許出現的稱量示值變化不相重合。再次進行動態測試,測試數據如表 1 所示:
根據表 1 中的數據,可以判斷該衡器的動態鑒別力測試合格。
5.結束語
通過分析,在文獻中車輛動態測試中增加動態鑒別力測試具備足夠的可操作性,增加該項測試可以在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檢定中增加與靜態測試中鑒別力測試相對應的動態測試項目,提高了檢定的可靠性和可信度,在進一步完善動態公路車輛自動衡器的動態測試上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